新华社成都9月8日电(记者康锦谦、尹恒、王岱、刘坤)假借“土壤改良”名义,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一家冠名“环保科技”的公司,7年来倾倒或填埋10.51万吨污泥,污染193.9亩土地,其中基本农田115.4亩。群众先后投诉14次,问题仍未解决。
连日来,“新华视点”记者随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实地采访,揭开这起案例背后隐藏的违法与失职乱象。
8月27日,记者随督察组来到位于遂宁市船山区老池镇的遂宁新景源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还未进入污泥堆放棚,空气中就飘来阵阵恶臭。一路上,记者看到锈迹斑驳的指示牌上写着“蚯蚓粪20%肥效实验田”等字样。
在污泥处理区,公司方介绍,污泥正通过生物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这些污泥混合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等固体有机废弃物,再经过工艺处理就能养殖蚯蚓,蚯蚓吃下有害的污泥后,产出的粪便就是有机肥。”
听罢,督察人员俯身随手抓起一把乌黑的污泥捏了捏,问:“这污泥含水量这么高,能养蚯蚓?”
原来,湿度过高的污泥会使蚯蚓“无法呼吸”,导致无法存活。“稀泥养不活蚯蚓,必须通过技术降低污泥含水量,才能养蚯蚓。”督察组成员告诉记者。
记者从督察组获悉,该公司自2014年以来先后从四川遂宁、广安、南充、内江等地的42家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泥22.33万吨,并将10.51万吨污泥直接倾倒或填埋于其租用土地内。
督察发现,该公司共租用687.9亩土地,受污染面积193.9亩,其中基本农田115.4亩。不仅如此,该公司还违规接收2.74万吨工业污泥,违法接收300吨天然气脱硫石膏,从而形成510吨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
现场采样监测显示,污泥堆放场地内2个坑塘污水化学需氧量浓度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7.3倍、20.4倍;氨氮浓度分别超地表水Ⅲ类标准122倍、83.8倍;周边地块土壤中铜、锌含量超标,周边环境受到污染。
基本农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人民群众的“吃饭田”“保命田”,一旦遭受污染,短期内极难恢复。专家告诉记者,土壤自净能力有限,被某些重金属污染的土壤可能需要漫长时间恢复。
记者从督察组了解到,调查早期,他们关注到四川多个城市的大量污泥都被转移到这家公司,便产生了疑问:“这家公司竟然能处理这么大规模的污泥?”
带着疑问,督察组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正遇到该企业转移被直接填埋的污泥。原来,公司自知违法,听到“风声”后赶紧转移证据,但由于填埋量实在太大,被抓了个现行。
记者在当地采访了解到,这家公司向土地里倾倒污泥的违法行为,已是公开的秘密。
督察组调查发现,该公司先后被群众投诉14次,多次经历有关部门的调查都“有惊无险”:
2019年7月,船山区老池镇政府分别致函船山区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请求调查处理该企业违法问题未果。
2020年11月,四川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遂宁市期间,群众再次投诉该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船山区回复称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遂宁市未经认真核实原样转报调查结论,问题依然未解决。
2021年6月,生态环境部发现该公司非法倾倒填埋污泥问题后,船山区“病急乱投医”,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污泥处置单位没有实际处置能力,违规将12车约360吨污泥运往省外处置,被接收地监管部门及时发现予以退回。
记者了解到,截至督察时,仍有8万多吨违法倾倒填埋的污泥尚未得到安全处置,环境风险依然突出。
污泥是污水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沉淀物质。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污水处理量不断提高,矛盾逐渐转移到处在污水处理产业链末端的污泥上。
专家告诉记者,我国污泥产量逐年递增,污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技术难度高,而具备这样技术的企业又少,目前全国各地“重水轻泥”的现象突出,导致“污泥围城”现象日渐严峻。
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处理后的污泥。禁止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泥进入农用地。
现实情况却是,污泥卫生填埋空间越来越小,过去还能送去垃圾填埋场填埋,如今许多垃圾填埋场都已“闭库”,不断产生的污泥缺少去处;另一方面,即便通过工艺技术转化为化肥,也只能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干化焚烧成本又高,因此无法消纳不断产生的大量污泥。
专家告诉记者,处理污泥关键在于降低含水率,如果把含水率降下来,可用性与可处理性就会上升,同时污泥量也会下降。比如转化为1吨“干泥”,80%的湿泥需要5吨,但如果含水率降到40%,就只需要2.5吨。
“进一步降低含水率需要更高的设备和工艺要求,这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专家表示,当前离污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目标还有较大差距,污泥何去何从,还有赖全社会各责任主体共同研究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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